乙因不正常子宮內出血及貧血就醫,經子宮內刮除手術,後被診斷為子宮內膜癌並入院治療,分別切除子宮及兩邊卵巢全切除。
保險公司於
台北榮總函稱:「〈子宮內膜癌〉發病最可能之原因為婦女體內雌激素沒有拮抗作用,而造成子宮內膜的異常增生,其病理徵候為子宮內膜上皮發生腺體增生及癌變,百分之九十之病人會早期發生子宮不正常的出血,停經前為間歇不規則出血、不排卵性出血,停經後有子宮腔內蓄膿或血腫時,發生腹痛,但有百分之五的婦女無症狀,在抹片檢查確出現子內膜細胞。〈子宮肌瘤〉及〈良性卵巢囊腫〉,和子宮內膜癌之發生沒有關聯。〈多囊性卵巢症候群〉常常伴有肥胖、糖尿病和高血壓,尤其不排卵症,缺少黃體素分泌之拮抗作用,發生長期之雌激素刺激子宮內膜而導致子宮內膜癌,有百分之十九至百分之二十五之病人發生子宮內膜癌,所以和子宮內膜癌有關聯性。」
(編寫自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保險上易1,臺南分院93保險上易4之民事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