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人壽愛無懼防癌保本終身保險
備查文號:民國103年06月23日 遠壽字第1030507號函
備查文號:民國106年01月01日 遠壽字第1060000031號函
給付項目:所繳保險費的退還、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初次罹患低侵襲性癌症
保險金、初次罹患侵襲性癌症保險金、初次罹患特定癌症保險金、滿期保險金
(本險健康險部分之費率計算已考慮脫退率,故健康險部分無解約金。)
商品類別:壽險+健康險;不分紅保險單
商品特色-壽險
給付內容
前項所繳保險費,除保單契約條款另有約定外,係以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
訂立本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
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本公司退還所繳保險費或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如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保險年齡達十六歲之保險單週年日前致成保單契約條款全殘廢表所列全殘
廢程度之一者,本公司將改按所繳保險費給付全殘廢保險金,不適用前項之約定。
前項所繳保險費,除保單契約條款第二十九條另有約定外,係以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