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打工1死1傷 學保、雇主責任險有賠

 

文/朱家儒,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2014.07.11

 

雲林縣政府發包的北港中國醫藥大學巿地重劃區工地昨(10)日傳出意外,兩名建國國中吳姓和曾姓應屆畢業生因擋土牆倒塌遭到重壓,曾姓少年當場慘死,而吳姓少年右腳嚴重壓傷,不排除截肢的可能。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滿15歲以上之勞工,雇主應為其投保勞保,不過該工程承包商益勳營造並沒有替兩名少年投保,因此家屬無法申請勞保給付,只能依勞基法向雇主求償,不足額的部分可向勞工局申請職災死亡補助。

 

泰安產物保險協理陳樑銓指出,政府發包的工程都會要求得標廠商投保一定額度的工程險,而工程險附加的雇主意外責任保險,就是在保障因雇主未善盡勞動安全的責任造成員工受傷時,依法應負起損害賠償的責任。

 

此次事件可歸責於工地安全設備不足以及違法僱用未滿16歲的童工,因此兩名少年的家屬可向雇主求償死亡、殯葬、扶養、勞動力喪失等費用,加上雇主未投保勞保造成無法請領死亡、職災、傷病等勞保給付的損失,至於雇主意外責任險則可分攤雇主應負賠償金額與勞保給付的差額。

 

至於兩名已畢業國中生能否獲得學生團體保險理賠?三商美邦人壽理賠部主任余巧琴表示,學生保險承保範圍涵蓋從幼兒園到高中畢業以及期間學籍轉換階段,因此並無畢業後出現學保空窗期的問題。除曾姓少年家屬可獲得100萬元死亡保險金外,若吳姓少年不幸截肢,也可獲得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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