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保險法第九條:「本法所稱保險經紀人,指基於被保險人之利益,洽訂保險契約或提供相關服務,而收取佣金或報酬之人。」 在保險觀念先進的歐美先進國家,民眾大部份都是透過專屬的保險經紀人購買保險,因為保險經紀人是站在客戶的立場,以專業知識及客觀性而規劃最有利於客戶的商品。
託保險經紀人購買保險商品,具如下三大優勢: 一、商品選擇的多樣性: 提供客戶多家保險公司的商品搭配,確實迎合需求。讓客戶的投資,都能獲得最大的效益。
二、核保理賠的客觀性: 站在客戶立場,爭取保單合理權益。申請理賠時,能為客戶顧問,及與保險公司談判理賠事宜,免除弱勢客戶困擾。
三、專業服務的代理性: 根據保險法第九條之定義,得知保險經紀人是客戶的代理人,非保險公司的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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