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衝出家門撞死人 寵物險可賠

 

文/鄭慧菁,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2014.07.31

 

今(2014)年2月新北市一名彭姓男子飼養體重49公斤,身長100公分的黃色大型流浪狗,因追逐騎車外出的彭男女友,撞倒正在散步的88歲老翁,導致老翁顱內出血不治,士林地檢署昨(30)日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彭男。

 

隨著單身人口增加,愈來愈多人飼養寵物填滿空白生活,調查顯示,單身男性飼養寵物的年齡層下降,人數佔比也在1年間成長3倍。當飼養寵物的人口漸增,毛小孩的教養問題也愈來愈受重視,尤其當寵物的行為不慎造成他人受傷,飼主將面臨賠償及訴訟問題。

 

產險業者表示,寵物侵權行為的賠償責任,可藉由寵物責任險或寵物綜合保險轉嫁給保險公司,投保時會透過晶片或DNA確認寵物身分。

 

當寵物發生侵權行為時,產險業者會派專人與受害者及其家屬釐清肇責分攤比例,以利雙方合解。如果事故狀況明確,寵物飼主需負100%肇事責任,保險公司會盡速理賠。如果被害人需負部分責任,經雙方協調無法達成共識,必須由訴訟待法院判決再進行理賠。

 

產險業者提醒,飼主投保寵物責任險後,仍應善盡管理責任,如被保險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未由7歲以上人員伴同,或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以及具攻擊性的被保險寵物,包括23公斤以上、曾有攻擊紀錄或較兇猛的犬種等出入公共場所,未由成年人伴同,或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都是寵物責任險的除外責任。

 

產險業者指出,案例中的黃色大型流浪狗衝出家門肇事,不屬於保單條款除外責任的「出入公共場所」,若飼主投保寵物責任險,將有機會獲得保險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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