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戶壽險身故保險金 可提前領

2015-03-11 聯合報 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

壽險身故保險金可以提前領取了,本月開始,保單要保人只要親赴壽險公司櫃檯登記更改,保單受益人就可以提前每年領取保險金。目前已有中國信託人壽通過金管會核准,提供相關服務。

其餘保險公司也在陸續遞件申請,只要金管會核准,就可以提供保戶新選擇。

壽險業者指出,可以更改提前領取保險金的保單,限定具有死亡保險金、滿期金以及全殘保險金一次給付後契約就終止的傳統型壽險,如果是醫療險或是防癌險等,都不在符合範圍中。

以中國信託人壽為例,符合適用險種包括四種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以及富加值保險等。

中國信託人壽指出,過去得等到契約到期、或是死亡後才能領到的一次給付傳統型壽險保險金,現在只要要保人親自攜帶文件到櫃檯更改契約,保單受益人就可以提前分年領取。

假設40歲男性、投保保險金為100萬,與壽險公司約定更改保險金為提前領取,若保證期間為10年,依照年金預定利率2.25%計算,每年可以領取的年金約34,569元,可領取時間為10年。

中國信託人壽商品發展一部賴玉菁副總指出,選擇保險金分期給付是讓要保人預先規劃保險金運用,確保理賠金可發揮照顧受益人的目的,例如未來要保人無須擔心自己年老時、無人可以照料,可以提前動用自己的壽險保險金分期分配,作為長期照顧以及復健的醫護費用。

如果夫妻擔心未來發生萬一,留下來給子女的保險金會有子女監護人不當使用的情形,也可適用。或是家有身障兒或需要人照顧的子女,父母不想讓子女未來沒有保障,也能提前動用自身的保險金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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