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也能做善事

2015-05-20 00:00:29 經濟日報 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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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也可以成為公益募款的管道之一,專家指出,民眾可將壽險的身故保險金、或傷害險的意外身故保險金,透過指定受益人的方式捐贈給公益團體,創造保險新價值。

中國信託人壽表示,保險金捐贈是指,保險金的受益人,可以指定捐贈給第三人,但指定捐贈的受益人,不能和被保險人是同一人。

包括:殘廢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生存年金,給付的受益人均為被保險人本人,保險公司依法令規定,不可以接受其受益人的指定或變更。

相較下,壽險的身故保險金、或傷害險的意外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與被保險人通常不是同一人,比較適合用在保險金的捐贈。

保險金捐贈可分為三個步驟:第一、先選定要捐贈的保單,並和保險公司約定要捐贈的保險金比率;第二、變更受益人,指定給想要捐贈的公益團體;第三、保險公司按事先約定的捐贈比率,將身故理賠金撥款給受捐贈的公益團體。

中信人壽長期推廣保險金捐贈,並率先同業於保險契約書受益人欄位增加公益捐贈勾選欄位,使保戶的身故保險金除了提供個人及家庭財務保障外,還可以指定公益團體為受益人之一,將身故保險金部分比率設定給社福機構、宗教團體或校友會。

中信人壽總經理莊中慶表示,保險金捐贈可以將保險的小愛化為大愛,留愛給親人及社會,造福社會更多的公益團體。一旦保險金捐贈形成一股風氣,則公益團體的收入來源會較為穩定,可以協助更多的社會底層終結弱勢、促進社會整體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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