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3.10.17 05:31 pm

 
婚姻的租稅懲罰,確定終結。夫妻明年5月報稅,計稅方式將多出一種,除了薪資之外,各類所得均獲准可以選擇分開計稅。全台共有65萬個夫妻報稅家庭,將可共享國庫釋放150億元降稅利益。

取消所得稅對夫妻的婚姻懲罰後,醫生、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等執行業務者,受惠最大;減稅利益以高所得家庭最豐厚,原以薪資為收入來源家庭,相對有限。
 

財政部同意提前一年執行降稅,國庫明年即需面臨150億元的減稅缺口。不過立法委員認為,法律既已違憲,即應儘早修回正軌。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16)日初審通過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草案,這是大法官會議第696號解釋,指出現有夫妻計稅方式違憲下,行政院配合大法官會議解釋所做的重大修正。
 

修正後,夫妻報稅不再限全部所得合併計稅,或將夫或妻的「薪資」單獨計稅再合併申報,明年5月申報102年度的所得時,夫妻新增一種計稅選擇權,可將薪資、股利、執行業務等十大類所得,完全分開計稅。

三種計稅方式不論怎麼選,財政部表示「都不會有夫妻再吃累進稅率的虧」。現有560萬個申報家庭,屬於夫妻合併申報者共286萬戶,實質獲得修法降稅好處者有65萬戶,占全體夫妻申報案件的23%。


未來選擇採取全部所得分開計稅的家庭,配偶僅得減除與單獨計稅所得相關的「專屬扣除額」,如個人免稅額、薪資扣除額、身障扣除額與財產交易損失,其餘包括子女免稅額、房貸支出扣除額等,要由另一方申報減除。分開計稅下,夫妻仍只能共用一個27萬元儲蓄投資扣除額優惠。例如:明年非薪資收入准予分開計稅後,夫、妻即可各自按300萬元執行業務所得先行計稅,再合併繳納,適用稅率分別降為30%,各自應納稅額約90萬元,合計需繳180萬元所得稅,總稅額較現制減少25%。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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