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黃有容╱台北報導】

金管會選前放利多,擴大住宅火災保險的保障範圍,提高建築物、動產、竊盜事故及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的保額,並新增住火險額外費用及住宅颱洪補償的保障。金管會保險局表示,2020年元旦起住火保單無論新舊,全面保額提高、保費不變,相當於費率調降15%左右。

金管會指出,住火險因民眾對住家安全的重視,及消防設備效能提升,損失率尚佳,因此產險公會認為可以擴大承保範圍,讓民眾有感。在不調漲保險費前提下,金管會核定產險公會自2020年1月1日起,擴大住宅火災保險的保障範圍和保額等。

保險局強調,2020年1月1日無論未到期的舊保單,或是新保單,都會無條件「加量不加價」,分別有三大利多。

一是參考現行建築物的造價成本,修正「住宅類建築造價參考表」,建築物本體的各區每坪造價平均提高約18%,作為建築物保險金額的計算依據。

第二是提高保障限額,包括:動產保額上限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竊盜每一事故賠償金額上限由10萬元提高至15萬元,保險期間內累計賠償金額上限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

第三則是新增承保範圍,包括:增加住宅火災保險額外費用,例如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用、租屋仲介費用、搬遷費用及生活不便補償金等項目;前三項費用採實支實付,上限分別為5,000元、5,000元和10萬元;生活不便補償金每日定額給付3,000元,每一事故最高以30日為限。

來源:中時電子報  黃有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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