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健康編輯部】時序轉入歲末年終,喜迎新年的氛圍愈來愈濃,告別2019後,許多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新制也將上路,一起來看看吧!
 

》基本工資調升



勞工月薪由23,100元調升至23,800元、時薪由150元調升至158元,軍公教人員薪資則未調整。

因應基本工資調整,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和勞退金月提繳分級表也同步修正,並於明年元旦起適用。

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將第1級的23,100元以下修正為23,800元以下,目前以現行基本工資23,100元投保勞保或提繳勞退者,將同步逕調為23,800元。

勞退分級表將新增第20級月提繳工資為23,800元,並將現行第20級移列修正為第21級、實際工資級距下限修正,現行第21級至61級移列修正為第22級至62級,其餘維持不變。
 

》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提高至62歲



根據勞保條例規定,勞保老年年金給付在年金制度開辦第10年之後,每2年提高1歲請領門檻年齡。2018年已經提高為61歲,明年起則須屆滿62歲才能請領,2022年提高為63歲,2024年提高為64歲,直到2026年,都是65歲才能請領老年年金。

以勞工「出生年次」對照法定請領年齡,1957年(含)以前出生的勞工年滿60歲即可請領;1958年出生為61歲領;1959年出生為62歲領;1960年出生為63歲領;1961年出生為64歲領,若是1962年以後出生的勞工,一律都是65歲才能請領。

至於勞保年資滿15年,但尚未符合請領年齡門檻的勞工,也可申請提前請領,但會減給年金,提前1年減少4%,最多以提前5年請領、減給20%為上限。

 

》鬆綁國旅卡消費限制



國民旅遊卡現行規定,公務員在休假期間才能使用,平日若要刷卡消費,必須請半天假。可請領額度依年資最高為新台幣16,000元,其中8,000元必須用於國旅觀光住宿,另外8,000元屬於自行運用額度,但不可用於珠寶銀樓業。

明年元旦起將鬆綁國旅卡消費限制,可在平日下班時間使用,珠寶銀樓也獲解禁,未來除了八大行業,其餘均可消費。
 

》百貨量販業禁用免洗餐具



環保署先前新增規定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內用時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並由地方政府各自提報實施日期。

目前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台中市、彰化縣、台南市、高雄市、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縣等百貨量販業,將於明年加入內用禁用一次性免洗餐具的行列。

 

》電動機車補助縮水



換購電動車補助減為7,000元,國產電池芯則調升至3,000元,二者合計最高補助降為1萬元,未來也將逐年「階梯式調降」。
 

》老車汰換補助



二行程機車或一定車齡的四行程機車,換購重型電動機車或七期燃油機車每輛可補助5,000元,換購輕型電動機車每輛可補助3,000元。
 

》機車考照前駕訓補助



民眾考取機車駕照前先上三日機車駕訓班,並且順利取得駕照,每人補助金額提高至1,300元,名額增加為1萬人。
 

》快速公路小車拖救 收取1,500元基本費



拖救車業者比照國道辦理快速公路特約拖救車,訂定小型車及大型車收費基準,小型車輛拖救服務費用區分為「拖救費用」、「待時費」及「現場作業費」三項,大型車輛拖救服務費用則區分為「拖救費用」、「待時費」及「其他服務項目費用」三項。

小型車拖救里程在10公里以內,收基本費1,500元(大型重型機車2,400元)為上限,超出10公里之里程,每公里加收50元。大型車依車種噸數,收取2,625元-6,825元的基本費,超出10公里的里程,每公里加收 55-85元。

下一頁還有更多新制,攸關生活大小事一定要知道

 

》「超跑條款」上路 拖救費上看2萬元



超跑在國道上的拖救費用,將依車輛的底盤高度及車架分級收費從1,500元至2萬元不等,若於國5雪山隧道內故障車輛另需加收1,500元。
 

》大型車視野輔助系統 納入定檢項目



大貨車或大客車必須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並且列為定檢項目,若是檢查未通過,則必須加裝後複檢,若是拒絕加裝,將註銷牌照,禁止上路。
 

》準公共保母或托嬰中心補助



接受準公共保母或托嬰中心服務的每月6,000元托育補助,從現行0~2歲延長至3歲。

 

》五大幣別保單責任準備金利率調降



壽險業「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包括新台幣、美元、人民幣各年期均調降1碼(0.25%),澳幣調降1~2碼、歐元逾6年期調降1碼。
 

》住宅火災險加量不加價



在不調漲保費的前提下,擴大住宅火災保險保障範圍,並且新增住火險額外費用與颱風及洪水災害限額補償,預估逾300萬屋主將受惠。
 

》勞動事件法上路



被喻為「勞動司法人權最大指標性突破」的勞動事件法,突破勞工在勞資爭議訴訟中的時間與金錢障礙,明定各級法院都應設置勞動法庭,勞動訴訟以一次辯論終結為原則,第一審應於六個月內審結;在進入訴訟程序前有調解階段,法官得和另兩名調解委員組成勞動調解委員會,該名法官就是訴訟期間的審理法官,調解應在三次內終結。

以往民事訴訟是依「以原就被」原則,勞工告雇主,必須配合公司所在地法院,未來則可選擇在勞工勞務提供地法院管轄;若雇主為原告,也可由勞工的最後勞務提供地法院管轄。
 

》百人企業聘僱或特約醫護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200人以上企業必須聘僱或特約醫護人員提供臨場服務,明年元旦起將改為員工規模100人以上,預估超過4,000家事業單位適用。

來源:早安健康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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