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癌症是十大死因之首,現在每5分鐘就有一個人發生癌症,每4個人就有一個人得到惡性腫瘤,標靶藥物一年幾百萬。

目前針對癌症的保險主要分為2種,分別是「重大疾病險」(傳統的7項疾病)和「癌症險」(又稱防癌險),本篇將著重分析兩者的功能性與優缺點(醫療險暫不列入討論範圍)。

目前市面上的重大疾病險,又稱為「重疾險」,主要分成7個項目,分別是:1.急性心肌梗塞;2.冠狀動脈繞道手術;3.腦中風後障礙;4.末期腎病變;5.癱瘓;6.癌症;7.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

 

重大疾病險的理賠方式很簡單,不同於「日額給付」或是「實支實付」,大多屬於「一次性給付」的方式。例如投保額度為1百萬,確定符合重大疾病的項目與條款後,就能一次性理賠1百萬。我整理了「重大疾病險」的強大功能,主要是以下4項:

1.提供家庭資金:一次性給付,幫助維持家庭經濟。
2.減輕醫療負擔:應付住院時的醫療自費和特殊藥物。
3.支付照護費用:家人往來醫院或請假的費用。
4.給予安全感:保險最重要的功能,提供安定感。

但要注意,理賠一筆錢之後,契約就終止了,無法續保。所以即使發生第2項的重大疾病也無法理賠喔(但有極少數的重疾險設定為可以理賠第2次的項目,這不在討論範圍)。重大疾病在2016年1月1日有更新版本,區分成「新版」跟「舊版」2種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險是過去許多人用來規劃的商品,透過一次性給付,一次理賠上百萬的金額,可以讓人安心養病。不過目前新型態的「重大傷病險」,配合健保重大傷病的標準。也是我非常推薦的險種之一,建議讀者在考慮重疾險時,也可以評估看看重大傷病險的規劃。希望這篇能對想瞭解「重大疾病」的朋友,有些許幫助。

「癌症險」的優勢在於長期治療

癌症的治療短則半年結束,也有長達數年之久,雖然多數癌症險無法提供較高的一次性給付金額,但其中的「門診定額給付」不論是實支實付或重大疾病都無法完全替代,因此癌症險的存在仍有必要。

我看過一個案例,患者從發病到身故,生存年數為12年,住院天數為130天,門診次數為85次。在長期治療下,癌症險所提供的住院+門診給付,是沒辦法被完全取代的(針對癌症而言)。

從下表可看出,20萬名癌症住院病人中,將近18萬人住院一個月以內,但這終究只是平均數,仍有將近5,000人住院超過90天。這只是1年的數據,若是癌症治療長達10年之久呢?再次強調一個觀念:買保險是為了比較嚴重的狀況、擔心自己就是那個萬中之一而買的。

用搭配2種保險取得平衡

在癌症的治療當中,目前「平均」住院天數不高,但最可怕的花費當屬標靶藥物,動輒幾十萬甚至百萬起跳,讓所有擔心癌症的人心惶惶,擔心住院不到1個星期,卻得付出幾十萬的藥物費,理賠金額追不上吃藥的速度。因此重大疾病險的一次性給付也很重要。

現在很多人提倡以重大疾病險來取代癌症險,不過,一次性給付的「重大疾病險」雖然可以先拿到一筆錢來運用,但相對地這筆錢花完就沒了,所以「癌症險」還是有其存在的價值(特別是有高額初次離癌及高額門診)。

支持「重大疾病險」的人會說:癌症住院天數少,標靶藥物還是得靠一次性給付。支持「癌症險」的人會說:癌症住院天數可能很長,後續門診次數也很頻繁,癌症險沒那麼差。如果覺得重大疾病一次性給付先拿到比較好,那就選重疾險;如果擔心癌症的後續長期治療,那可以考慮癌症險。

那麼,到底要選「癌症險」還是「重大疾病險」?我的回答是:何不以搭配的方式取得平衡呢?重大疾病險提供的一次性給付,是癌症險所較為欠缺;癌症險提供的長期住院門診給付,是重大疾病險的缺憾。兩者若能採取適當額度的互補,就能夠達到更好的保障。

如上所述,兩者都有不可取代之處,無法做出高低的比較,因此我建議可以一定額度的重大疾病險,再搭配適當的癌症險 (癌症險可以挑選一次性給付高,門診給付高的)。這樣一來,不論是對於短期治療或長期抗戰,都能有所兼顧。


 


責任編輯:林筱庭
核稿編輯:呂宇真

來源:良醫健康網  林政華(大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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