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於92.01.01投保傷害險100萬元,因債台高築於92.12.01自殺身亡,請問本契約之受益人乙是否可申請死亡保險金? | | 點擊數:441 依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第七條【除外責任】規定,要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所致之死亡、殘廢或傷害時,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任。 < PrevNext > 依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第七條【除外責任】規定,要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所致之死亡、殘廢或傷害時,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