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民法第十一條規定:二人以上同時遇難,不能證明其死亡之先後時,推定其為同時死亡,受益人死亡時即喪失受領保險金之權利,因此,由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來申請保險金。

scroll back to top

依民法第十一條規定:二人以上同時遇難,不能證明其死亡之先後時,推定其為同時死亡,受益人死亡時即喪失受領保險金之權利,因此,由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來申請保險金。

2982485
線上會員 0
線上人數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