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人壽千禧一年期定期壽險

備查文號:民國093年10月12日  (93)遠雄壽字第344 號函

修正日期:民國104年08月04日  依104.06.24金管保壽字第10402049830號函修正

給付項目: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殘廢保險金

商品類別:死亡險;不分紅保險單

商品特色

一.保費低廉,保障最實在。

二.配合人生各階段需要,調整保障額度。

三.續保之可保年齡最高可達95歲。

給付內容

一.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殘廢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訂立本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
     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本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有保單契約條款附表(完全殘廢表)所列完全殘廢情事之一者,本公司按保險金
     額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本公司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投保規定

一.投保年齡
     15 足歲至65歲。

二.繳費年期
     一年(續保件可保至95歲)。

三.繳別
     年繳、半年繳、季繳、月繳。

四.保額限制
     50 萬~1,000 萬。累計其他定期壽險主附約不得超過4,000 萬。

五.其他規定
     依現行新契約投保規定辦理。

注意事項(警語)

一.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二.本簡介僅供參考,詳細商品內容及變更,以投保當時保單條款內容及遠雄人壽核保、保全作業
     等規定為準。

三.本商品保險保障部份受「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之「人身保險安定基金專戶」保障,並非存款項目,故不受
     存款保險之保障。

四.消費者於購買本商品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費用率(預定附加費用率)
     36%;如要詳細了解本商品其他相關資訊(資訊公開說明文件),請洽本公司業務員、服務據
     點(遠雄人壽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號28樓,免付費及申訴電話:0800-083-083)或網
     站(網址:
www.fglife.com.tw),以保障您的權益。

五.依據「補充訂定分紅人壽保險單與不分紅人壽保險單資訊揭露相關規範」,不分紅保險單應揭露被保險人性別,
     並至少以三個主要年齡為代表年齡計算之保單成本分析數值,詳本公司網站(網址:
www.fglife.com.tw)資訊
     公開\保險商品\5-14各保險商品成本分析 說明文件。

六.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及年金保險之確定年金給付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於指定受益人者,依保險法第112條規定
     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惟如涉有規避遺產稅等稅捐情事者,稽徵機關仍得依據有關稅法規定或稅捐稽徵法
     第12條之1所定實質課稅原則辦理。相關實務案例請至公司官網(網址:
www.fglife.com.tw)的實質課稅原則專
     區查閱。

遠雄人壽千禧一年期定期壽險條款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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